而是觉得是一种羞辱所以当他做出这样的表情来时,负责的法官语带厌恶的告诉他:执法人员觉得对他的评价是正确的,而且很希望他在释放之后就去报复,最好是偷袭,携带武器。
在过后的说服教育里,他明白法官为什么那么说了:管理法规定偷袭者是可以被击毙的,而携带武器则是容易判定事实,不会造成家属纠纷上诉。
从管教介绍的以往的案例中,他也看得出来执法人员会这么想也是很自然的:武力超群的人,最好还是趁他有能力反抗的时候直击击毙的好,抓起来太麻烦了,而且对于高武值的人来说,杀戮和破坏是会上瘾的。
有过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一次教育,第二次,一般执法人员都不会客气,往死里揍就是了,揍不死算你运气这是北疆特有的风气,也是从十三局那些疯子里传出来的,那些家伙第一次就往死里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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