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张小花终于吃到了朝思暮想的兔子肉,不过,并不是红烧的。张小花虽然出身贫苦人家,从小就帮着家中干活,可毕竟也是男孩子,干得活儿也都是田间地头的,这灶台的细活儿,还是比较陌生,最靠近的也就是在家往灶台上挑泉水了。
是故,虽然想着是红烧的,最后也就是简单的削了兔子的皮,学着爹爹处理鸡的方式,简单的把野兔清理了,就放到锅里煮了,等水开肉熟,虽说没有放什么作料,可闻起来也是清香四溢的,张小花不由的食指大动。
然后,张小花闭着眼睛,心里默默念叨:“我吃的是红烧兔肉,我吃的是红烧兔肉。”然后,也不怕烫,从锅里捞出一整个兔子,放开了腮帮子大嚼,吃得是满嘴流油,不亦悦乎!
直到张小花把整个兔子的肉都吃光,还恋恋不舍的把精光的架子舔了又舔,这才随手把骨架仍见眼前的河流中,可是这冬日中,那以往奔流的河道早已结了冰,只听“咔嚓”一声,那骨架却是扔在了冰上,想要消灭吃荤的罪证,也是不能,只是,彼为鱼肉,我为刀徂,我又何惧?天道使然,弱肉强食,这样的法则依然适用于江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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