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医赶到之后,立刻对霍春达的尸体进行了检查,死亡的时间,大概在七点半左右。也就是在霍春达被送回到房间之后,没过多久就被杀害了。
而在这段时间内,陈默言没有见到任何人出入606房间。
致命伤为头部的钝器伤,手指被砍掉,结合两点分析,凶手不可能在如此情况下携带两种作案工具,所以工具可能是斧头之类的。
而且在警察通过现场的调查,在卫生间的墙壁上面发现了一些血迹,以及地面上的血液的痕迹,并且在马桶之中,发现了带血的毛巾。
所以凶手的作案手法应该是,将烂醉如泥的霍春达拖到了卫生间,将毛巾垫在霍春达手下放,随后将手指砍掉。
这种作案手法在凶手的身上肯定会留下一些血液。
所以,抓紧时间对所有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凶手销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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