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阿黄这逗比,则是使一根石头削成的烤串签——足有一米多长!上面穿扎着一块块烤得色泽金黄、香气四溢的“核桃肉”。也吃得非常欢实。
一边吃一边点头:“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这么多,能够让我吃到爽啊。”
正常用来食用的猪,一般位于头部颅骨里的“核桃肉”就拳头大,不会太大。但是因为这头野猪妖体型堪比大象,所以它的“核桃肉”也同样变得很多。
阿黄挖出来,分割成块儿,串在石签上烤制。绝对的原生态美味啊!
至于傅洋——虽然不断被熊爷和阿黄污染,导致节操值也在逐步下降。但吃相方面还是比熊爷和阿黄这两个家伙要文雅多了……
只见他取用的是这头野猪妖君背部最细嫩的里脊肉,然后用法术均匀地分割得细细的长条。再用柳树枝串起来,悬浮在一大堆篝火上面不断的翻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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