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秦凡说话的声音震得耳朵发麻,宁彤一阵龇牙咧嘴,而后又噘着嘴扮了个鬼脸,道:“这还不简单?那些贼骨们最喜欢混迹的地方是富人区,一般是沙豹肉馆,酒馆等地方,肉馆的等级越高,他们聚集得也越多。 ”
“而且我之前听说像狼城这种大城市,有钱但是自身实力弱,而且没什么太硬的关系的地主不少,为了防止那些贼骨往往都会请一些力气大的精壮男子做保镖。”
“不过对此贼骨也有贼骨的办法,这里的贼骨往往都成群结队地暗对他们下手,这样一来即便真动起手来,人多势众的也不会吃亏,而且像这种大城市,贼骨的领头人往往都是这个城市的库布,也是出了城主以外的最强男人。”
闻罢,秦凡暗道一声有趣儿,最有钱的两个职业地主和贼骨,本应该是相互帮衬合作,可在这里却成了势同水火的样子,不过秦凡转念一想,这样一来倒也算是在无形为避免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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