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常志的关注下,云山县的国资部门对方山的纺织厂重新做了产权界定,经过认真的核实和评估,确定纺织厂是方山当初投资组建的,虽然后来一定时期挂靠在纺织工业局,纺织厂也向纺织工业局支付了相关的管理费,算是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等。在兼顾效益和公平的原则之下,根据谁投资产权归谁所有的基本原则,最终确认产权归属于方山所有。
这一确权一确定,纺织厂就不再属于公有企业,而属于私营企业,方山的侵占国有资产犯罪就不再成立,方山随即就获得了自由,纺织厂也发还给了他。
常志在方山获释的第一时间,就打了电话给傅华,把消息通知了他,然后让傅华跟方苏去取回当初她母亲录下来的录音。
傅华心中暗自好笑,事实上根本就没什么录音存在的,你要个鬼啊。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