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所有人都知道,这场自我介绍逃不过去了。
既然逃不过去了,那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每个人都开始拿出纸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着什么,写得快的就着那张纸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庄夕念他们四个人自然也不例外。
穆青云是他们之中写得最快的,哦,不是因为篇幅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字体十分地龙飞凤舞。
特别是在这种不需要注意字体的场合,那个字儿啊,要是隔得久了,他自己都看不出来他自己写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说到字儿的问题,庄夕念看到程苏茹的字的时候,才真正地明白,簪花小楷为什么在古代的时候有那么多大户人家的女儿家会学了。
因为真的是十分地娟秀好看。
特别是程苏茹身上还带着那种大家闺秀的气质。
让人以为这个人好像就是从古代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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