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掌柜,你先起来,先起来再。”沈富原本就是一个乡村土绅家中的奴仆,没读过书也没什么见识。
若非沈云穿越过来,搞搞地一路杀到长安做了状元,沈富跟着鸡犬升。
按照原来的轨迹,沈富活一辈子都可能走不出原来的沈家大院。
这样一个出身的人,除了闷头干活,吃饭睡觉,他能有什么本事?
当初沈云这一支落魄,他愿意跟着沈云过苦日子?
还不是自就是身家的家奴,有卖身契在沈云的手里,他若是敢逃走或者对沈云不忠,只消得沈云把自己的卖身契往官府里一递。
那边如狼似虎的差役就能扛着板子把沈富打死。
沈云创建珍宝斋,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谁干什么,谁负责哪块,全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然后让沈富来当这个掌柜的,就是因为沈富是一直跟着自己的仆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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