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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朝堂争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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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隶属于都察院,只是正七品的小官,御史官职虽小,职责却不小,可以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等,而且人数众多,大明规定御史数目为一百一十人,这些当然不全在京城,还要负责巡按地方,通常京城至少也有四五十人,每次朝会,属于都察院方向的朝官都是黑压压一大片。≯≯

御史可以弹劾百官,在百姓心中,御史都是清官,能为百姓作主,因此名声通常很好,御史也一向以清流自居,可以说谁掌握了都察院,谁就掌握了话语权,如果一百多名御史群起而攻,不要说大臣,就是皇帝也受不了。

东林党人在明朝后期无论民间还是朝堂都能拥有巨大的声誉,正是他们一直牢牢掌握着都察院,否则若是单凭读书人的话,淅党、楚党这些地方型结成的党派读书少也不少,可是无论是声誉还是民间的影响力都无法和东林党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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