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锦还乡的日子过的很惬意,至少在外人看来很惬意。
每天高朋满座,每天醉酒笙歌。
可是很快,温梦便发现这样的生活并比适合花郎,至少她能够感觉到花郎并不是真的开心快乐。
也许,像花郎这样的人,只有在与罪恶做斗争的时候,才是最快乐的吧。
当然,温梦也突然觉得,在破案的时候,花郎是最帅的。
所以在天长县待了大概一个多月之后,温梦突然提出来:“我们去长安吧!”
长安自古繁华,对花郎来说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他早就想去了,只是他不明白温梦为何突然提出去长安。
“温大小姐不是说要衣锦还乡的吗,怎么现在突然想起去长安了?”
“本大小姐喜欢,不可以吗?”
花郎笑了笑:“温大小姐喜欢的,我这个做夫君的,自然是要赞成的。”
其实花郎并非笨人,他岂会看不出温梦这是在为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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