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他们到家后,你就进屋子杀了他们。”
肖申克:“不,我控制了自己,我开车回家,睡了一觉之后忘记了一切。在回家的路上,我把枪扔进了河里。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
“你仍然坚持你在命案生前把你的枪扔到了河里?这样说很有利。”
“这是事实。”
“警方在河里打捞了三天,并没有找到任何枪支。因此,无法鉴定从沾满鲜血的受害者尸体上取出的子弹,是否出自你的枪中,而这同样也很有利,是这样吧,肖申克先生?”
律师与主角的交锋,显然主角的证据不足,而原告方却有充足的证据。
在最后,法官敲下了锤子:“我以国家赋予我的权利,判处你两项终生监禁……”
留下的是肖申克那无助、茫然、失神的眼睛。
镜头变换……
随着一声巨响铁门打开,远端是一间屋子,镜头推近。七个人一本正经的在一张长长的桌子边挨着坐着,对面放着一把空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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