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四年五月,上谕到了广州,“谕军机大臣等,前景祥奏,请练枪炮兵一折,着迅即办理,唯火器兵固应以枪炮为重、箭射亦当兼习。”
又谕,“又有人奏,广东现有粤商艇船,不下百余号,客商觅雇,专为护送货船。若雇令由崇明入京口,可御上游下窜之贼。惟船夫皆澳门人,又系夷装,是否可以雇用,不致别滋事端,仍着妥速筹办。原折呈着摘抄给阅。”
两道上谕,第一道上谕欣然同意了叶昭练兵之请,但也没忘了加一句“固应以枪炮为重、箭射亦当兼习”。第二道上谕,则是对大清国商人船上,逐渐出现澳门、香港等地民夫着夷装一事表示了担忧,但却也只是令“妥速筹办”,并没有明确反对。
坐在公馆书房内,叶昭手上有老夫子一封信,信里言道已在关外募集四五百余名乡勇,乡绅所捐钱粮倒也勉强可用,写这封信时老夫子却是正带了银子来上海采买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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