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年10月,《广州条约》签订。
增开营口、天津等五处通商口岸;广东全境开放,外籍传教士可以入广东境内自由传教,诸国商人可以入广东游历、行商;各国领事馆驻广州,中国政府在广州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各国平等交往等等。
而在附粘条款中,则有中国政府以五十万两银子购买艾维公爵号;中国政府同诸国商人合资修建铁路、电报线路、黄埔港等等条目。
在广州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京城方面自然毫无异议,将各国夷人打发去南疆,再不来京城叨扰,实在是绝妙之策。而对西洋诸国来说,虽然以前同中国政府交涉也是在广州,但那时候交涉的对象为两广总督,虽然挂了“五口通商大臣”的名号,总令人感觉是地方官员。现在中国政府成立“外交部”,明显将各国平等对待,能不能上京,倒也在其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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