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之间张开眼睛,周贤只觉得饥肠辘辘腹内如绞,四肢无力,耳鸣目眩,眼前一阵一阵发黑,什么都看不真切,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地方舒坦。勉强一翻身,竟是胃水上涌,吐出许多黄稠的胃液。晃晃脑袋,从被睡得暖了些的枯草堆上爬起来,周贤四下打量,心说自己这是在个什么地方?茫然间迈出一步,踩着一团硬邦邦的东西,脚感不大对,赶紧把脚抽回来,踢开枯草。一细看不要紧,这么一搭眼,吓得他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蹾得屁股生疼。原来他刚才踩的不是旁物,是个人的脑袋。这人面容枯槁,骨瘦如材,两眼翻白,嘴唇发青,死了少说几个小时了。刚才跟一个死人睡在一块儿,让周贤心里多少有点不自在。但是更让周贤在意的,是这个人的衣着。一身已经脏得瞧不出来本来的颜色,破烂烂的却是一件右衽中衣。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可能还有人做这样的打扮?拍古装片啊?受这么一遭惊吓,周贤才是真正清醒过来,开始打量自己的处境。这地方泥墙草顶,地面也是泥土的,自己适才就睡在一团枯草上。屋子西面透风,抬头透过枯草,还能看到天日高悬。好家伙,指不定荒废了多少时日。自己怎么就到这来了呢?周贤实在是想不明白。爬起来低头一看,周贤彻底愣住了。长在自己身上这双手,它就不是自己的手!他周贤一个奔三的人,怎么会长出来这么小一双手?再跟周围的物件比对一下自己的身高,这应当是个小孩子的身量才对。再拎着衣服一瞧,一身破衣烂衫;往头顶上一捋,一头枯草一般的长发;照着胸口一摸,瘦骨嶙峋。“我……穿越了?”周贤打嗓子眼里透出来的声音是那么稚嫩,还带着点喑哑。稚嫩是因为这具身体的年龄,喑哑则是在于周贤恐惧之下,气息都提不起来。穿越!周贤挺爱看网络小说,这个词他不陌生,可他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是怎么穿越的?周贤努力地从自己的脑子里面拽出来一点记忆碎片。似乎……想起来了。自己刚参加完佳士得的拍卖会,乘专机回国的半途遭遇空难。自己这是死了,而后借尸还魂?周贤一拍大腿——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身死,而是他负责保护的那些国宝也坠入了茫茫大洋,实在是可悲可叹!是有一位华裔富商乔老,希望能够让国宝回归故里,要捐献他手中的珍藏,这才联系上了周贤所在的博物馆。不然他周贤一个学术狗,怎么可能有钱参加伦敦佳士得艺术品拍卖会呢?乔老先生不但要捐出自己手中全部留存的文物,在得知佳士得将拍卖一些瓷器珍品之后,还提出要拿出一笔钱来参与竞拍。以期拍下这些文物之后,连带着自己的私人珍藏一同运回中国。周贤就是作为博物馆方面的代表,参与到其中的。只可惜天不遂人愿,这些文物不但没能回归祖国的怀抱,还全都葬身于茫茫大海。周贤只能期望飞机上的保险箱和黑匣子全都状态良好,千万不要让文物受损。想到这里,周贤又苦笑了一下。在那一方,自己都已经是个死人了,还考虑这些东西做什么呢?只可怜自己父母双亲,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虽说家中还有姊妹兄弟,不虑二老无人奉养,可一想到再无法相见,不由得悲从中来。紧接着再想到自己的老师,自己的朋友、同事,泪就这么下来了。哭过了一场,周贤也明白,人死不能复生,穿越不能复归。这当真是一锤子买卖,他现在可没工夫哭天抢地,还得是考虑怎么活下来才是正经。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吃饭的问题。饿啊,饿得都吐酸水了!周贤摇了摇头,心说看小说里人家穿越到什么豪门大户,且不说命途如何,遇见了多少人心险恶,好歹是衣食无忧。自己这可倒好,直接穿越到了一个衣食无着的乞儿身上。而且也没有穿越必备福利,更没能融合这乞儿的记忆,那真的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了。但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周贤好歹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这要是穿越之后还能活生生饿死,那可真的愧对上天再给他这么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周贤先来到了那个死去的老者身边。刚才他被吓了一跳,主要是因为事出突然。他不大害怕骷髅一类的东西,当初随着田野考古的时候,在工地上见过不少,没什么稀奇。但是这种才死没多久的,周贤心里还是有点发毛。倒不是说他相信世上有什么鬼神,而是他不知道这老者是怎么死的,要是染上病可就不好了。周贤先是摸了摸老者的头顶,又掰开他的嘴唇看了看牙,最后扫去了老者身上的枯草,将他的衣服仔细打量了一番。铲形门齿,细且直的黑发,这都是蒙古人种的标志性特点;束发,交领右衽的中衣,则是汉族衣着打扮的特点,自汉代便已成型,流传千年。周贤由这些粗糙的线索,可以初步断定这个老人是汉族,此地尚在中原,然而对于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年代,他仍旧不能确定。信息实在是太少了。翻找过老者周身上下,周贤不过是翻出了一个有些馊的窝头。果然是一老一小两个乞丐,却是一同死在了一处。周贤猜测,这两人此前可能是相依为命吧。\周贤不过借尸还魂,对这个老者没有印象,也就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只是联想起来,不免觉得有些唏嘘。自己穿越过来,也没有这小乞丐的半分记忆。说起来这个小乞丐也算是死了。俩人一时死在一处,也是可叹。这老人身上有半个馊窝头,那这小乞丐身上会不会也有什么东西?周贤摸遍了自己身上,确实是没什么东西了,又返回到刚才自己睡的那一堆枯草里翻找,竟然是入手一丝冰凉。拾起来仔细一看,周贤的脑袋“嗡”一声炸响,心说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这是一枚扳指,材质是和田白玉,华华宝光,温润如脂。外圈没有任何装饰,内有小篆刻“神通”二字。这枚扳指周贤认识。那位华裔富商乔老,在周贤到英国的那段时间里,与其相谈甚欢,两人引为忘年之交。在周贤临行之时,乔老特将自己手上的扳指赠与周贤,说是留作纪念。按乔老的说法,这扳指是他从一伙文物贩子手里面收来的,但是鉴定不出年代,更是说不出出处。不过用料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么多年在乔老的手里盘得出彩,哪怕不看它背后的文物价值,单就一件工艺品而言,这都已经是十分珍贵的物件了。做考古、文博一类工作的人,要遵守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的原则。这不是标准,而是底线。因为本就是从事这个工作的,瓜田李下。一旦开始收藏,以后下工地看到好东西,会不会动私心?所以,周贤是坚定拒绝的。后来乔老发现确实是送不出去,就说这个也算是捐赠的物品之一,也好让国内的文博工作者找找这个东西的来历。这才是让周贤收下。只不过这个东西到周贤手里的时候,已经快要登机了。它就被周贤装在一个盒子里随身携带,并未和那些登记在册的文物放在一起。没想到啊没想到,周贤穿越了,这枚扳指也跟着一同穿越了。周贤心说:我莫不是因为这枚扳指才穿越的吧?这实在是太过诡异,只是周贤暂时也没心思细想。随身带着吧,若是能从上面找到回家的方法呢?就算是找不到回家的方法,留着当个念想也好。一想到这儿,周贤转而笑了。自己到死都坚守底线,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这回可倒好,死了死了,晚节不保。但是且不论这是哪朝哪代,这枚扳指照理说都不应当出现在一个小乞儿的身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回放在这里可是再恰当不过的说法了。这个东西可不能让人看见。周贤从老乞丐的腰带上拆下来一条麻布,拧成一股搓了个粗糙的绳子,把扳指穿了进去,再打上死结,当作吊坠挂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样也好,要不然这么小的一双手,他也戴不上这枚扳指。现在携带方便了不说,还能藏在衣服里面不叫人看见。妥当。这儿正美着呢,肚子又是一阵绞痛。周贤又把那半个窝头拿起来,嘴里泛苦。他实在是不愿意吃这个脏得都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窝头,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所有的矜持,都会在求生的现实需求面前被打得粉碎。眼一闭心一横,周贤一口咬了下去。难吃!但是也得吃,强往下咽。咽下一口,周贤笑了——这是玉米面窝头。玉米是在明朝末期才被引进到中国的作物,在清中期才被广泛种植。既然有玉米,地上那个和自己脑袋上,也都不是金钱鼠尾的发型,那说明现在是在明朝,嘉靖之后。999小说更新最快 电脑端: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什么时代,周贤心里也就有点逼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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