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8)
我记得。真的,有些事情曾经我记得,不是我喝完酒之后才想起来的事情。有一年陆先生,对的,就是那位陆先生。到我们警察局做演讲,一般他都会做一些演讲来给我们这些前线警察听。其实这个做演讲的事情就是他在前面说什么,我们在下面听什么,说什么是他的事情,听什么是我们的事情,我们听不听都无所谓。我讲的内容,反正到后面我们都是记不住的,但是我曾经记得她讲过这样一句话:每一位这位政府打工的人都要准备好有饭自己的辞职报告,不论什么时候,你都可能会交上这份辞职报告,打包自己的包裹回家。之后他还会讲什么,每个人都有信仰之类的东西。我们反正是听不进去的,所以说他讲什么我们是不理会的。当有一天真的有一位警察交了自己的辞职信,说我实在不想做了,我压力太大了,我想回家,我想去种田的时候。我们这些警察可能是真的麻木了。我们不可能说。我想留你留到什么时候?我们只能说你走吧,可能这个工作真的不适合你。可能我觉得作为警察很难超越你自己的一个偶像。就像有的时候我觉得,某位姓马的警察可能是我的偶像。但是后来我觉得我离我的偶像越来越远,无论是从穿衣风格还是做事态度。无法超越的可能就是无法超越。我也想去大都会我也想去总统府。没有机会就是没有机会。没有钱就是没有钱。金钱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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