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思礼夫妇不想哈利波特去魔法学院。
这两人也是头铁,眼看挡不住猫头鹰源源不断送来的招生函,又担心搬走后会像电影里一样,引来身高三米,用手轻轻一捏就能把枪管捏弯的海格,于是跑去警察局报案。
他们记得在电影里,海格说过在达力身上变出一条猪尾巴是不允许的,既然不允许,那说明有相关机构或组织对巫师进行管理。
他们想请这个组织对巫师进行约束,哪有不经过监护人同意,就强行把孩子招进学校的,这简直是拉壮丁。
至于哈利波特的意愿,哈利只有十一岁,根本没有完整的民事行为权力,去哪上学必须经过他们同意。
然而,警察不但不受理他们的案件,还指责他们为了炒作无所不用其极,说警察局是神圣、严肃的地方,不会浪费警力陪他们炒作。
当然,看在他们是“电影明星”的份上,警察没有太过严厉,甚至由一位副局长亲自接待,并把他们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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