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领命!”
崔皓不得不硬着头皮站出来。石闵现在干的这些事情,搞的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哪里是什么新政?分明就是变法!
既然是变法,那么崔皓这个廷尉便是首当其冲,因为他的职责实在是太大太多了!
但,石闵的改革措施远不止如此。
“其六,轻徭薄赋。废止《占田令》,改用魏武帝时期的‘计亩而税、计户而征’的赋税法令:每亩粟四升,户绢二匹、绵二斤,余皆不得擅兴。”
所谓的《占田令》,就是在司马炎统一下之后所颁布的赋税制度。
《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为次丁女的不缴租。五十亩,收租税四斛,即每亩八升。
除田租外,还要缴纳户调,丁男作户主的,每年缴绢三匹、绵三斤;户主是女的或次丁男的,户调折半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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