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需要怎么签字才行?”元奚期待的问。
认主契约总不至于非要签大名才生效吧?
不然花上那种小动物,哪会写自己的名字?
果然,系统的回答如元奚所想。
“签字时,认主契约整张纸需要展开。并且签字人要在自愿的情况下,在纸上留下痕迹。可以是字迹,也可以是指印,唇印等等。”
听了系统的描述,元奚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她似乎找到了,钻认主契约漏洞的办法。
第230章 提高认主契约的价值
认主契约,这种听上去就很不公平的东西,哪能达到真正的自愿。
可钻的漏洞实在太多了!
而最大的两个漏洞。
一是签字人与主人同生共死,竟然不用写在纸上,而是默认条件。
二是只要签字人自愿在纸上留下痕迹就行,竟然没有必须是签名或者盖指印之类的要求。
这两点都属于对认主契约的主人,非常有利的霸王条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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