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秦笛是一个修真人,并不想做纯粹的商人。
商人积累的财富再多,那也是笼中的鸟,砧板上的肉,冢中的枯骨。
秦笛没有被金钱所迷惑,心里始终惦记着修仙呢。
1914年,他的身高超过一米七,看上去跟成年人一样了。因为常年的呼吸吐纳,他已经在胸腹间积累了三口真气,散布于筋骨皮,形同于金钟罩,他一拳能打碎坚硬的花岗岩,一脚能踢断碗口粗的杨树,等闲二三十个大汉近不了身。
于是,他经常离家出走,一去便是三四个月,足迹踏遍了五湖四海。。
刚开始的时候,秦汉承和朱婉还很担心。
秦笛为了安他们的心,特意找了四个保镖跟着。实际上,当他离开魔都的时候,往往把保镖甩开,让他们去药厂做保安。
他外出的目的,不是为了游山玩水,而是寻找仙山洞府,灵气丰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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