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余山曾经的学生,李燕春。
陈余山坐了万全的准备,他以为这个案子,会胜利。
可是他低估了对方的无耻,他们拿出了谭烈未满十八的证据,拿出了他有精神问题的证明。
他明知是伪造,却没有办法,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的□□无缝。
谭烈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良好,即使他的眼里满是不屑。
最后定的罪,微乎其微。
开庭结束后,他看到李燕春和谭家人握手,精致的妆容,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是他的学生,他的好学生,他最得意的学生。
她好像全然忘了,法律真正的意义。
她的眼里只剩下名利,法律成为了她跳跃社会阶层的垫脚石。
并不是说律师不能为坏人辩护,可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当事人的意志马首是瞻。
这件事远远没有完,它没能被捂住,大概是谭家还是有名的,它在小范围内闹大了,严婉清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这个消息,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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