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霸从来都是傲气的才。
如果他看不上眼的,无论是谁,都不会认同。
血滴刀在诸葛亮的眼中,是一个很有实力的帮手。
但在李元霸眼中,连蝼蚁都不如。
他的主人是捉鬼龙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收的废物。
如果收一个连蝼蚁都不如的血滴刀当朋友,那也太打击他的骄傲了。
就好比他第一次看到凌鬼王,如果不是林佑从三岁的时候就收帘弟,他根本不会认同凌鬼王的存在。
强者就要有强者的骄傲。
更要有强者的牌面。
要当龙王的朋友,先混个准鬼帝再!
诸葛亮自诩能会道。
可今,却被一个被雷劈死的毛头子,怼的一句话都不出来。
“诸葛亮,李元霸的没错啊,咱们的主公可是捉鬼龙王,是上都嫉妒的骄。
跟他当朋友,如果实力太弱,不仅丢了主公的脸面,连同咱们这些英灵,也会跟着没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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