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商法推行期间,三蜀境内居然发生了一起有一个广汉郡郡治梓潼县的中等世家企图取巧而减少其税赋的经典案例。
这个姓钱世家的家族,在仔细看过金珏颁布的具体新商业法的法律规条之后,他发现,如果自己将家中的家丁都扮成货郎,在远途的官道上可以结伴而行,可一旦到了每一个县城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各自挑着货物担子,各自进城。
在新颁布的商业法中,因为金珏免除了普通百姓和独行货郎的入城税,故此,如次以来,钱家这样将货物分散运到交易地,再在暗中集中售卖的方法,的确是能够为他钱家节省一部分税赋,但是,也仅仅只是一部分而已。
事实上,金珏新制定的商业法,在限制和加大税赋的方法,阻碍并尽可能消灭大商人的出现的同时,中等规模商人的税赋与刘焉刘璋时期持平,而小商人和入城贩卖蔬菜的菜农们的实际利润反而是因为新的商法而被大幅度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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