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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风楼笔记(6)—野猪二三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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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象中宜都只有毛湖淌、王畈、潘家湾等几个偏远山区乡镇有野猪出没,别的地方人烟稠密,倒是从来没听说过,只是有老人提起解放前见过成群的野猪,后来成立公社、开荒种地后,野猪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政府90年代末开始禁枪,除了极少数的少数民族地区因为民族风俗允许留几杆枪外,所有的猎枪、汽枪、火铳等等都要上交,没了枪猎人们也不再赶仗,上班的上班,打工的打工。大约同时期“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也开始了,偏远地区的高山上的大量定居点开始搬迁,曾经开荒出来的梯田又重新种上林木,没有了人类的干涉,不几年这些地方就森林密布、荆棘丛生,田间小道铺满了青苔,各种鸟兽又重新回到这片乐土,首先回来的就是野猪。

国家颁布了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猪被国家列为了保护动物,任何人私自猎杀将负刑事责任。没有了猎人的猎杀,加上豺狼虎豹这些天敌又不是短时期内能够回归的,野猪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成群结队、拖儿带女、浩浩荡荡的开始大杀四方,一时闹的各地是硝烟滚滚,遍地狼烟。从2000年起,除了陆城和沿江的几个乡镇外,各地频传野猪践踏庄稼,啃吃玉米、红薯,咬伤人撞伤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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